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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務所章程 第三章:會員 第一條 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及單位(團體)會員
第二條 個人會員申請加入的條件: 2、傳播營養知識,關注營養健康; 3、按時繳納會員費。 第三條 個人會員入會程序: 第四條 個人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 2、參加事務所定期為會員安排的相關營養健康主題沙龍活動; 3、免費參加事務所定期在社區、學校及社會福利機構開展的公益活動; 4、參加事務所組織的相關培訓、進修及營養配餐調理等,享受會員優惠價; 5、優先得到事務所相關資料,如:健康雜志、書刊、資料光盤、相關行業入場券、體驗券等。 第五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。
第六條 單位(團體)會員 1、對象:從事營養保健、教學及設有營養研究機構的企事業單位、餐飲行業和營養相關的社會團體。 3、填寫單位會員審批表,根據單位需要設定相關的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。 4、確定后,簽訂單位會員合作協議書。 5、繳納單位會員的會費。 6、授予單位會員牌匾。
備注:單位會員審批表格 請點擊 附件下載 個人會員申請表:點擊下載 單位會員申請邊:點擊下載 |